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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实施意见》5月26日起实施

2023-05-25 17:24:48 来源:江苏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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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5月24日,江苏省教育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记者了解到,《实施意见》将于今年5月26日起实施,明确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一次性培训收费跨度不得超过3个月或60课时,且不得超过5000元,提前收取费用不得早于培训开始前1个月。

记者了解到,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从“双减”前的8670家大幅压减至目前的205家,压减率达到97.64%。已审批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1600余家,未来陆续还有校外培训机构申报审批,需要制定较为系统的政策文件,对校外培训机构准入资质、从业人员、培训安全、培训时间、培训材料、招生宣传、收费管理、预收费资金等方面做出全面规范,以指导各部门履行好监管职责。江苏省教育厅副厅长曹玉梅表示,此次印发的《实施意见》明确了相关监管要求,有利于各级政府部门全面深入地推进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工作,更好地维护广大学生、家长的合法权益。

此次《实施意见》的发布,对校外培训收费和时间等做出了严格要求。校外培训机构要落实有关法律规定,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寒暑假组织学科类培训。各类线下培训结束时间均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1:00。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县(市、区)中小学同期进度,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教学时间相冲突,不得留作业。此外,《实施意见》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发布面向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广告。同时校外培训机构一次性培训收费跨度不得超过3个月或60课时,且不得超过5000元,提前收取费用不得早于培训开始前1个月。

江苏经济报记者 孙炜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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