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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23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开始报名啦!

2023-07-30 14:20:18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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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贵州省2023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开始报名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将以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为抓手,培养和造就一支规模宏大、素质优良、结构优化、作用凸显的乡村产业振兴“头雁”人才队伍,努力为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资料图】

培训期间,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将带领“头雁”学员走进全国知名高校——中国农业大学、浙江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探求新知、锤炼本领、开拓视野、拓宽思路,助力“头雁”学员做大做强产业,更好发挥联农带农益农的能力。

如您想加入贵州“头雁”队伍,为贵州乡村振兴贡献力量,请及时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个人信息于8月20日前网上报名。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对人员信息进行初审、复审、择优确定培育名单。详见招生简章。

附:贵州省2023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招生简章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着力打造一支与贵州省农业农村现代化相适应的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队伍,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一、招生人数2023年计划招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780人。

二、招生对象(一)招生范围。重点聚焦粮油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和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重点面向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家庭农场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市(县)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种养大户以及优秀的“四乡”人才(到乡大学毕业生、回乡能人、返乡农民工、入乡企业家)。已参加过2022年“头雁”项目的学员不再参加培育。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大型企业负责人不作为培育对象。(二)培育对象应满足从事农业主导产业、发展势头良好、热衷联农带农的总体要求,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恪守职业道德。年龄55周岁以下,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身心健康,在当地群众中有较好的口碑。2.从事当地农业主导、优势或特色产业3年以上,形成一定的经营模式和一定规模,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3.有长期从事农业及相关产业且带动农户共同发展的意愿,善于接受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和新理念,主动向农户分享经验、提供技术支持和信息服务,近3年累计带动30户或100名以上的农民实现增收致富。

三、培育方式(一)培育机构。由中国农业大学、浙江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等3所知名高校承担“头雁”项目培育任务。各高校结合自身资源优势和师资力量确定最优培育实施方案。(二)培育模式。采取累计一个月集中授课、一学期线上学习、一系列考察互访、一名导师帮扶指导的“4个一”培育模式,对“头雁”开展为期1年的定制化、体验式、孵化型培育。1.定制化培育。集中授课一个月,学时不少于120学时,结合农时季节分段完成。线上学习不少于60学时,学员自行安排时间完成,培育机构提供充足的高质量备选课件。第一阶段:线下校内集中培育15天。采用专题讲授、现场教学、案例教学、分组研讨、头雁论坛、实地访学等形式,集中学习掌握的政治理论、涉农政策法规、生产经营理念等知识。第二阶段:线上学习与返岗实践。在导师指导下开展返岗体验与考察互访、导师回访和学习交流,完成线上学习。第三阶段:校内集中培训10天。学员返校在专业导师的指导下完成结业,开展成果交流答辩活动,举办结业仪式,开展优秀学员评选表彰活动。2.体验式培育。加强“一系列”考察互访交流,注重教学与实践相结合,组织学员到省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示范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有代表性的实践基地进行深度体验学习。3.孵化型培育。为每名“头雁”学员至少配备一名导师,持续开展帮扶指导,跟踪指导“头雁”学员做大做强产业,更好发挥联农带农益农的能力。

四、激励政策开辟“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头雁’专项信贷服务”绿色通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将“头雁”项目学员纳入农民教育培训优秀学员遴选资助范围;优先将“头雁”项目学员纳入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推荐范围;在全国“十佳农民”“劳动模范”等典型人物评选时优先考虑“头雁”;在实施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特色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标杆龙头企业打造、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等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时,充分吸纳“头雁”参与;在社保、教育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倾斜,在职称评审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人才评价工作中予以优先推荐、重点考虑。

五、经费保障“头雁”学员培育经费以政府补助为主、学员适当承担。学费、教材资料费、食宿费等由财政予以补助,往返交通费由学员自理。设立优秀学员奖学金,在学员完成三个阶段培育后,省农业农村厅对政治素质过硬、遵守培训制度、学习成绩优异、综合表现突出、示范引领效果明显的优秀学员发放3000元奖学金(以培育机构发放的优秀学员证书作为发放奖学金的依据)。

六、报名录取(一)两种报名方式。方式一:报名学员8月20日前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个人信息进行网上报名。方式二:学员到农业农村厅网站下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人员申请表”于8月20日前将电子版发县农业农村局。(二)县级推荐。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对报名学员进行资格初审,原则上在分配培育名额内择优推荐培育对象,并在个人申请表上盖章确认,推荐人选报市(州)农业农村局汇总,并于8月25日前将盖章扫描件发送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三)学员录取。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人员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进行甄选,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四)学员备案。县级管理员需要登录“头雁培育项目管理系统”为学员开通账号,通知学员做好信息录入工作。各培育机构做好备案指导。(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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