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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举报到“扫黑办”,吉林私搭浮桥一案会反转吗?

2023-07-11 19:05:37 来源:手机网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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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修桥敛财,还是积德行善?这是吉林私搭浮桥案,最大的争议所在。

2014年,教师黄德义耗资13万,建成一条便民的浮桥,对过路的车辆收费,小车5元,大车10元,附近村民免费。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黄德义说,修桥不是为了盈利,大家自愿出点钱,只是想收回成本。等成本全部收回,这座桥就完全免费。

这个浮桥总共收了多少钱呢?52950元。平均每年收17650元,每个月的收入是1470元。

这个钱多吗?我觉得不多。建桥十几万,这么多年才收5万,搞点啥投资不好,非要干这苦差事?

单纯从投资回报看,这建桥的“黑恶势力”,怎么就这么不理智呢?

然而就是这么个吃力不讨好的修桥之举,惹毛了当地水利局。

2015年-2017年,因为“非法建桥”,黄德义连续三年,每年交一万元罚款。

2018年10月,该桥被水利局强制拆除;2019年2月,公安局拘留黄德义;7月检察院提起公诉;12月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对黄德义一家18人判刑。

黄德义收取的52950元过桥费,也被判决全部退还。

然而据媒体报道,当地的村民并不认可法院的判决。

《大河报》7月9日前往当地采访,附近村民表示,“如今没了浮桥,要多走六十公里地。”

“黄德义一家没有强制找我们要,是我们过多了不好意思了,就多少给点,脸熟的村民基本都这样。”

在记者的采访中,举报者也浮出水面。

举报人在2018年前往洮南市水利局举报,“个人建桥收费就是违法的,他们靠这个浮桥赚了不少钱,这都是损人利己的事儿。”

举报人表示:“老百姓现在吧,都是(有)车,绕上一圈80公里,也无所谓的事,也比这个强行收费强。”

不过,举报人也表明自己此前经过浮桥时,并没有次次交费:“有时候看是本村的熟面孔,我也没掏钱就过去了。”

据说举报信后来送到了扫黑办,事情急转直下,黄德义一家成了寻衅滋事的黑恶势力。

法院的判决显示,黄德义收取过桥费的行为,属于强拿硬要他人财物,这就是被判寻衅滋事罪的原因。

然而当地村民说,浮桥没有对本村村民强制收费;甚至连举报人也表示,自己没交过几次钱。

所以法院判黄德义强拿硬要,是否牵强了?

随着这几天舆论热议,更多案情背后的细节披露出来。

2022年,浮桥案的审判法官被人举报冒名他人参加高考,经洮南市纪委调查属实,审判法官孙利被党内严重警告。

然后,就在此案引起热议的同时,洮南市纪委常委李德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

总之,荒诞的事儿,一件接一件,给这个案子,带来了更多看不透的东西。

浮桥案之所以能引起网友热议,在于自古以来,修桥铺路都是积德行善的义举,在我们朴素的认知里,做好事被判刑,匪夷所思。

刀哥认为,事情发展到现在,修桥是不是为了赚钱,已经不重要了;黄德义是不是“大善人”,也不重要了。

这件事的核心不在于黄德义,而在于“桥”——这座桥,到底有没有必要修?

黄德义一家,先是摆渡,后到搭桥,说明是出行刚需。从村民的采访中,甚至举报者那里,都能得到证实,没有桥,要绕远几十公里。

可从2005年黄德义开始搭建浮桥,一直到2018年被拆除,整整13年时间,为什么当地政府不能建造一座桥呢?

既然当地水利部门认定浮桥是违规建筑,为什么在桥建成后的三年里,不强制拆除,而只是罚款?

这十几年间,但凡当地政府建了一座桥,别说黄德义的浮桥了,他家之前的摆渡生意,也没存在的必要。

现在舆论发酵之后,当地有关部门终于表示,对村民反映的过河难等问题进行了调研,近期将在附近建一座便民桥,预计秋收前建设完成。

显然,这免费的便民桥,在基建狂魔面前,不值一提,两三个月就建好了。

那么问题来了,过去十几年间,当地村民怎么就被这么一座小小的桥给难住了呢?

浮桥案能在判决几年后浮出水面,反映了法治思维和舆论监督的进步,但背后有更多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

黄德义一家18人被判刑,为当地老百姓争取到了便民桥项目,代价不可谓不大。

这让人忍不住想问:为什么很多部门,需要曝光才给老百姓解决问题?为什么很多时候,需要代价才给老百姓提供便利?

刀哥认为,如果地方政府公共服务长期缺失,群众自发修桥,非强制性的收费,其实是一种民间力量的守望相助。

也许他行事方法有瑕疵,但更适合用行政处罚,而不是刑法。法律的意义是为了匡扶正义,而不是抑制良善。

吴思在《潜规则》中说:古往今来,社会运行都是由显规则和潜规则共同决定的

显规则是公平正义,潜规则是人情人性,显规则是旗帜和标杆,潜规则是重要的内驱力。

社会进步的程度,实际上取决于潜规则向显规则靠拢的程度。

这就是我们为什么要一直讨论浮桥案的原因——

不论真相如何,这种讨论绝对有意义,那就是防止我们的社会潜规则真的变成“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铺路尸无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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