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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院长为谋私利恶意查封2亿资产,无人敢管?

2017-08-19 21:17:4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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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接到一份来自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的群众举报投诉材料。笔者看完投诉材料后,惊讶在现如今竟然还会发生如此知法犯法的违法行为,令人触目惊心。

据材料上反映,2015年8月,刘慧与韩志豪因经济往来产生纠纷。在协商过程中,刘慧明确告知韩志豪说:要“通过其朋友河南元慧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戈的亲哥哥(中牟县法院院长)王炅在中牟县法院起诉,并在三天之内完成立案并查封韩志豪名下所有资产,定然要把韩志豪在中牟的企业和其所有的投资和项目搞垮、整死。”果不其然,8月25日,刘慧以1900万元人民币为起诉标的委托河南元慧律师事务所做代理到中牟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牟法院在没有管辖权的情况下违规受理立案。8月27日,中牟县人民法院即做出(2015)牟民初字第2901号民事裁定书,将韩志豪、赵茜以及韩志豪所拥有的河南永兆粮油限公司、商丘市海润置业有限公司、河南汉丰车轮有限公司等名下的存款、土地、车辆、房产、股权等合计总值2.015亿元资产,在刘慧没有提供合法担保的情况下予以查封和冻结。同时冻结了韩志豪正常生产运营企业的全部银行账户。就这样公然违规、违法立案,并超出起诉标的10倍查封资产,且查封速度之快令人瞠目。

上述巨额资产被超标的查封后,韩志豪等依法向中牟县人民法院提交了管辖权异议、财产保全复议申请和相关资产的评估证明,明确指出了中牟县人民法院在办理此案件中的违规违法行为。为掩人耳目,刘慧立刻心虚地将委托的王炅弟弟的河南元慧律师事务所换掉,时任院长王炅更是对韩志豪的合法诉求置若罔闻,并授意经办人员以各种理由拒绝解封超标地查封的资产。同时中牟县法院为逃避责任和躲避舆论压力,迅速将案件移交给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进行管辖续审。

时至今日,该案件已经历时整整两年的时间,由于王炅对案件的插手和干预,导致韩志豪等人超标的查封的资产始终未予以解封。王炅院长滥用职权的违法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到韩志豪等当事人和当事企业的正常生活和生产经营,给当事人和当事企业带来了严重的信用危机,导致当事人和当事企业遭受到了无可估量的经济损失。试问,在原告刘慧与韩志豪的民事纠纷案件上,作为中牟县人民法院院长的王炅,不仅熟知我国各项法律条文,办案经验理应十分丰富,无管辖权立案、超标的查封、无效担保查封都是诉讼和财产保全的禁区,不应该犯这样的低级错误。在当事人韩志豪多次投诉这是违法行为并委托代理人提出财产保全复议申请书的情况下,王炅院长仍拒不纠正错误,非常明显的存在滥用审判权的主观目的和动机。

真是令人难以置信!在严惩司法腐败的今天,法院院长王炅依然明目张胆的滥用人民赋予的权利,为谋取个人私利而凌驾于法律之上,这是对司法公信的公然践踏。也正因为此,才可以使刘慧一语成谶,把韩志豪等人逼的走投无路,把好端端的企业逼得频临破产。

人民法院为人民。人民法院是人民的法院,不是某一个人的法院,更不是某一个领导非法权钱交易的权力场。当人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每个公民都有申诉和维护自己权益的权利。为维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请中牟县人民政府和中牟县人民法院的主管领导及时纠正法院院长王炅违法之处,将超标查封的财产依法解封,还公信于民,并追究其在该案办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的刑事责任。

本网将持续关注报道该案的审理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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