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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不排除股市资金通过地下钱庄流出我国

2015-08-28 10:02:02 来源: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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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

记者近日从公安部获悉,自今年4月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最高法、最高检、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开展“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转移赃款专项行动”以来,截至目前,各地公安机关已破获一批重大地下钱庄案件。

令人瞩目的是,广东、辽宁、北京、浙江等地近期接连破获多起涉案金额达数百亿元人民币的地下钱庄案,成功打掉一批地下钱庄窝点,有效遏制了地下钱庄违法犯罪高发势头。

三类地下钱庄

暗流涌动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反洗钱处副处长束剑平告诉记者,其实地下钱庄是一种俗称,并非法律概念。近年来,公安机关重点打击的地下钱庄,是指不法分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擅自从事跨境汇款、买卖外汇、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等违法犯罪活动。

束剑平介绍说,国内出现的地下钱庄主要有三类:

一是跨境汇兑型地下钱庄,指不法分子与境外人员相勾结,协助他人进行跨境汇款、转移资金活动。此类地下钱庄出现较早,又被称为“对敲型”地下钱庄,即资金在境内外实行单向循环,没有发生物理流动,通常以对账的形式来实现“两地平衡”。

二是非法买卖外汇型地下钱庄,即不法分子在国内外汇黑市进行低买高卖,从中赚取汇率差价。如新疆等地公安机关办理的“8.12”特大地下钱庄案中,犯罪分子在广州、北京等地外汇黑市收购外币,然后再乘飞机携带至乌鲁木齐进行非法买卖外汇活动。

三是支付结算型地下钱庄。不法分子通过设立“三无”公司,采取网银转账等方式协助他人将对公账户,非法转到对私账户、套取现金等进行非法支付结算。据介绍,此类犯罪操作手法隐蔽、快速,迎合了一些人非法转移资金的需要,2007年以来发案数量增长比较快。

束剑平指出,地下钱庄并非中国独有的概念。广义上讲,一切游离于正规汇款体系和正规统计体系及监测之外,具有汇款替代功能,提供转移资金服务或提供价值转移服务的系统或网络,均为替代性汇款体系,也被称为非正规汇款体系,亦称飞钱、hawala(哈瓦拉)等。其中在英国、美国、澳大利亚等国,飞钱也属非法行为,要受到刑事、行政或民事制裁。

地下钱庄资金

或对金融资本市场形成不利影响

公安部经侦局反洗钱处处长李明照表示,地下钱庄已成为许多上游犯罪活动洗钱和转移资金的通道和工具,除了不法分子贪污贿赂的赃款,还包括一些恶性犯罪的资金,包括贩毒资金、暴恐活动资金等。此外,大量资金游走于国家的正常监管之外,还会影响国际收支统计的准确性,扰乱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危害国家经济安全。

据了解,由于地下钱庄的交易资金量大且隐蔽,不排除一些股市资金通过该渠道流出我国,从而影响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如今年7月中旬,上海市公安机关在查处某外资贸易公司涉嫌操纵股市犯罪案件中,就发现由邱某控制的地下钱庄,为该外资公司向境外转移非法所得达数亿元人民币。

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欧阳雄处长透露,这些通过非正规渠道出境、入境的“热钱”,在国内经济好的时候大量流入,进入一些重点领域或行业,并推高相关产品价格。反过来,在经济不好的时候,这些“热钱”将帮助非法资金外逃。

欧阳雄表示,针对此次专项行动反映出来的一些银行监管漏洞,包括银行对交易主体不调查、对交易真实性不审核、对一些企业个人的外汇收支背离真实情况不报告等问题,甚至有银行员工利用单位资源参与地下钱庄的非法交易,外汇管理部门未来将加大检查力度。(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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