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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持股计划规范落地 资管及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条件放宽

2015-11-18 14:55:4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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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保监会就保险机构开展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进行了通知。

在保监会看来,保险业作为人才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行业,迫切需要通过员工持股建立利益共享机制,提升保险公司经营效率和综合实力。

近年来,保险业改革创新不断深化,综合竞争力全面提升,但也面临一些挑战。一方面,综合经营不断发展,“大资管时代”到来,金融领域对人才的竞争空前激烈;另一方面,保险业人员流动性大,频繁跳槽、恶意挖角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保险公司稳健经营。开展员工持股,是让员工分享公司发展成果,提高其劳动积极性,提升公司凝聚力和行业竞争力的必要手段。

按照保监会最新规定,保险机构开展员工持股计划须满足以下条件:连续经营3年以上、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最近1年公司盈利,公司治理结构健全,上年末以来分类监管评价为B类或以上,近2年未受到监管部门重大行政处罚且没有正在调查中的重大案件,公司薪酬管理体系稳健,与风险合规管理有效衔接。

而对于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原则上应为本机构正式在岗且工作满2年以上的员工,主要包括公司管理层、业务骨干和专业技术人才。在岗时间少于2年,但确需列为参加对象的关键人才,应经公司董事会批准。独立董事、非职工监事不得参与员工持股计划。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可以包括本集团成员公司员工,但同一集团内部成员公司员工不得参加另一成员公司员工。

值得注意的是,规定对保险资管公司及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等创新型机构的条件有所放宽,一方面不受“机构连续经营3年以上,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最近1年公司盈利”限制,同时持股比例上,员工持股计划累计持有股权的上限确定为原则上不超过公司股本或注册资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持股上限为1%,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等创新型机构的比例放宽至25%,单个员工持股比例放宽至5%。

在保监会发展改革部副主任何肖锋看来,之所以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等创新型机构有所放宽,主要因此类机构对于专业人才的需求量较大,此类机构更需要将高端、核心人才快速凝聚到企业中,形成员工、企业共同体,从而更好的促进行业发展。

此外,对于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保监会规定涉及公司股本或注册资本总额5%及以上的员工持股,保险机构应当报监管部门批准后实施,而对于涉及公司股本或注册资本总额5%以下的员工持股,保险机构应报监管部门备案。

据了解,中国平安及中华联合控股公司都已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且进展较为顺利,而员工持股计划效果落地、大概在半年后才会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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